广东
钢结构工程的特点是焊接作业多,吊装作业多,高空作业多,一般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,按照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要求,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,并进行国家相关部门的论证。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论证通过的方案进行落实。
但从工程实践来看,钢结构施工的重大的风险主要是高空作业和焊接作业。焊接或者切割作业时因焊渣或熔渣掉落,防护不当而引起火灾;钢结构工程施工多属高空作业,人员或设备坠落而导致生命受到威胁及财产损失。这是钢结构工程施工中,发生频率最高的两项风险,所以在施工时,应特别要提高警惕,注意防止焊接或切割时处置不当而引发火灾和其他事故。
钢结构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从以下几点出发:
1、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
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明确了工程参建各方:包括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、建立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。施工单位是安全管理的主体,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,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。
2、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、安全管理流程、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技术方案,并制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
施工企业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管理规程和标准,编制有通用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。但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情况不同,每个项目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,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内容。按照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要求,对于大大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,并附安全验算结果,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、监理签字后实施,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,必要时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。方案中还应制定详细的、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来保证安全生产的落实。
3、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贯彻和实施
⑴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:应采取多种有效的方式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,安全措施逐级贯彻到钢结构工程中的每一个参建人员。
⑵安全生产的检查和过程控制:生产过程中,应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巡视检查,必要时应进行旁站监控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,确保安全生产的方案和技术措施得到落实。
⑶形成安全生产记录:安全生产过程中,应生成安全生产记录。